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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市警方9月初在皇后区法拉盛缅街取缔街头水果摊,将堆放在人行道旁的一箱箱水果搬离现场。(记者许振辉/摄影) 9月初的皇后区法拉盛缅街,几名纽约市警员站在人行道旁,将街边一箱箱水果搬离现场。香蕉、水果纸箱一度堆在垃圾桶旁,再陆续被搬上车,行人从警员身边穿过。类似的街头摊贩取缔,在法拉盛市中心并不少见,但被没收的水果,最后去了哪里? 今年法拉盛的摊贩执法仍持续进行。市警109分局6月曾表示,辖区生活品质小组(Q-Team)与市清洁局(DSNY)在法拉盛市中心联合执法,一次查扣超过1000磅违规摊贩物品;市清洁局官员同月在市议会预算听证会上也表示,法拉盛缅街是全市每天投入较多摊贩执法人力的地点之一。 纽约市法规对查扣物品的去向已有规定。一般推车、桌椅或其他财物,摊贩可依程序申请领回;水果、蔬菜等容易腐败的食品则不同。若食品无法继续保存,扣留期间可能腐坏或变得不适合食用,主管机关得将其销毁或另行处理,并须记录物品、处理原因及日期,在处理后24小时内以书面通知摊贩。 法拉盛过去一笔有明确纪录的执法行动,就显示部分遭查扣食品最后被送去堆肥。2024年9月21日,清洁局在缅街及罗斯福大道周边稽查摊贩,75磅食品最后送往堆肥;两天后再度执法,又查扣450磅食品并作堆肥处理。警方或清洁局搬走的水果,并非一定会由摊贩事后领回。 至于推车、桌椅等不易腐坏的物品,则有领回机制。依市府规定,若财物由清洁局查扣,摊贩可向清洁局办理领回;物品存放超过两个工作日后,每天收取16.50元保管费。自查扣日起90天仍未领回的财物,市府可将其捐给慈善机构。 法拉盛市中心本身也是流动食品摊贩限制较多的区域。依现行规定,缅街从北方大道(Northern Boulevard)至三福大道(Sanford Avenue)之间,每天中午12时至午夜禁止流动食品摊贩营业;39大道、41大道、罗斯福大道及部分王子街(Prince Street)等路段也有相同限制。即使摊贩持有合法执照与摊车许可,在限制时段仍不能于这些路段营业。 不过,添加名额并未取消法拉盛市中心原有的摆摊限制。即使取得合法执照及许可,摊贩仍须遵守营业地点、时段、摊车及食品安全等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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