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道上拿走修车工具 史岛华男被控重大盗窃等罪
6小时前
史岛华男从人行道上拿走他人修车工具,被控重大盗窃等罪。图为史岛法院大楼。(谷歌街景)
史泰登岛一名华男因为偷盗邻居放在人行道上的修车工具遭逮捕控罪。这名华男被指控犯有重大盗窃罪(Grand Larceny)、非法持有赃物罪(criminal possession of stolen property)和轻微盗窃罪(Petit Larceny)。
史岛地区检察官称,这名被告是44岁的华裔男子郑善(Shan Zheng音译)。郑善报住史岛牛头(Bulls Head),涉嫌在史岛查尔斯顿(Charleston)偷走了价值超过2400元的修车工具。
根据刑事起诉书,郑善居住在牛头的西尔曼大道(Hillman Avenue)上。他被指控于5月14日从罗宾庭(Robin Court)交沙罗特路(Sharrotts Road)附近一处住宅外的人行道上拿走了这些修车工具。被偷的工具包括锯子、研磨机、钻头、扳手、夹具和其他设备,价值约2416元。
被盗工具的屋主是一名31岁的男子,他和被告互不相识。据执法部门消息人士透露,事发时受害者正在修理一辆卡车,他在试驾车辆时将这些工具留在了人行道上。这名受害者离开片刻,再回到原处时,却发现工具全都不翼而飞。受害者查看了附近的监视录像,发现盗窃的过程已被全程录下。受害者随后拨打911报警。
郑善于6月2日被捕,被控重大盗窃罪、非法持有赃物罪和轻微盗窃罪。这些罪名如成立,被告可以被判处坐牢和罚款。被告郑善对所有罪名都不认罪。公开记录显示,他已被无保释放,将于8月20日返回位于史岛圣乔治的纽约州刑事法院出庭。被告的律师上尚未对此事作出回应。
根据纽约州个人财产法(New York Personal Property Law)的相关规定,拾获他人遗失物品时有明确的法律义务和价值门槛。如果捡到的物品价值在20元或以上,拾获者没有直接拥有权,拾获者必须在10天之内将物品归还给失主,或者上交给当地的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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