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女遇「搬家刺客」 报价570 搬到楼下变5060…否则不搬
陈女士打包的对象。(取材自极目新闻)
广东深圳一名陈女士通过在线平台寻找搬家公司,却疑似遇上「搬家刺客」,对方报价570元(人民币,下同,约84美元),搬家当天却以冰箱、沙发等家具逐项计费,一项一项增加费用,最终陈女士支付了5060元。陈女士认为搬家公司收费不合理,平台工作人员则回应,称当时报价570元是「起步价」,搬家师傅按小时计费,「这些师傅上门也跟她说过的」。目前陈女士已向社区工作人员求助,希望能帮忙协调,退回部分费用,解决这起消费纠纷。
极目新闻报导,陈女士表示,因母亲生病,家中开支较大,当初搬家就是希望节省费用。她在多个在线平台及社交软件反复比较,最后选择这家报价较低的业者。
陈女士说,8月3日对方与她联系后,发送了一份价格表,并表示「放心,不会乱收费,有什么收什么,按标准收费」。陈女士认为双方已经就搬家价格达成共识,因此下单。

陈女士称对方还表示过不会乱收费。(取材自极目新闻)
陈女士表示,8月5日搬家当天,搬家师傅未提前说明大型家具的具体收费标准,而是等东西搬到目的地楼下时,才拿出一本本子,逐项列出冰箱、沙发等家具的价格,「一下子飙到了2000多,我就觉得很不合理」。
陈女士指出,新旧住址开车距离不到10分钟,家中的零碎物品也是她找朋友协助搬运的,因此实际需要搬家公司处理的物品主要是大型家具。她认为对方按家具单独计费,收费标准和之前的承诺完全不符,于是决定报警,警方要求双方自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以再到派出所沟通或寻求律师协助。
当天上午8时多开始搬家,9时多抵达新住所楼下,却因价格问题一直协商至中午12时多。陈女士提出支付3000元,由搬家公司将车上的物品全部搬进家中,但遭到拒绝,并称如果不支付费用,就会把所有物品放进租赁仓库,相关仓储费也由她承担。
陈女士表示,最终她支付5060元,但搬家公司只将沙发、茶几、电视柜及冰箱等几件大型物品搬上楼。
针对陈女士反映的情况,在线平台工作人员表示,当初报出的570元属于「起步价」,并非最终总价,同时称平台并不清楚陈女士家中有冰箱、沙发等大型物品。
工作人员指出,平台属于合作推广性质,合作的搬家公司师傅上门时也会说明收费标准,主要按照工时计费。对于陈女士所说的5000多元,工作人员称,当时「用不上5000多元,2000多元就可以给她把东西放在楼下」,但陈女士一直希望与师傅协商搬上楼的费用。搬家师傅则表示,收费包括楼层费、大件物品上楼费及工时费等,「我们干了七八个小时,人工费一小时300元」。
针对这起消费纠纷,律师郑博恩表示,如果搬家公司在实际控制货物后,以停止搬运、拒绝离开等方式迫使客户接受加价,可能超出一般民事纠纷范畴,涉嫌强迫交易罪。他建议,消费者可以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留底,并在搬家过程中全程录音、录像,保存相关证据;若属于民事纠纷,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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