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酒后与女上床猝死 家属向3人索赔百万 法院为何驳回?

4分钟前

国内
11. Aug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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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酒后与女上床猝死 家属向3人索赔百万 法院为何驳回?

王某拨打120并对张某进行急救;示意图。(取材自红星新闻)

男子张某与女子王某等人聚餐饮酒,二人随后至张某住处发生性关系,张某凌晨因心源性猝死,张某家属怒向王某及同场聚餐的刘某、陈某提告索赔128万余元(约18.9万美元);内蒙古乌审旗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三被告并无过错且已尽施救义务,一审判决驳回家属全部诉讼请求。

红星新闻报导,张某于2025年8月19日前往刘某家做饭,刘某联系王某一同用餐,陈某则曾短暂前来找东西后离开。当晚9时许,张某提议饮酒,三人分别饮用白酒与啤酒,至夜间11时许,张某与王某同车前往张某住处并发生性关系。

翌日凌晨4时许,王某发现张某嘴角冒出血沫,随即拨打120并展开急救,惟张某送医后仍于凌晨5时许声明不医,医院初步诊断死因为心源性猝死。

警方笔录与就诊纪录显示,张某生前曾表示患有高血压且心脏不适,曾有动态心电图诊断出频发室性早搏等症状;司法鉴定亦证实其血液乙醇含量仅7.73mg/100mL,酒精含量极低。

法院认为,根据民法典规定,刘某作为饮酒场所提供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结合双方提供证据,刘某的安全保障义务已尽到。张某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为提议饮酒者,无证据显示有人恶意劝酒。

张某家属认为王某与张某发生的性行为是引发张某非正常死亡的原因,但公安局卷宗显示,二人的性行为发生后,间隔一段时间,张某因心脏病死亡。从张某家属提供证据中无法推出张某因该性行为而诱发心脏病,故其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同时,王某在发现张某身体不适时,及时拨打120并进行积极救治,符合民法典中及时施救的规定,王某及时、积极救治行为符合及时施救的情形。王某不应对张某死亡承担侵权责任。三被告对张某因突发心脏病死亡均无法预见且无过错,遂判决家属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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