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蒙面逮捕新法引违宪之争 联邦、纽约州互告
昨天12:34
图为戴面罩的联邦移民及海关执法局(ICE)探员,在曼哈顿的移民法庭逮捕无证移民。(路透)
纽约州议会前不久通过法案,要求限制联邦和地方执法人员蒙面运行公务,并禁止地方当局与配合移民执法。该法通过后遭到联邦政府强烈抨击,并于22日在纽约西区联邦法院起诉纽约州,称该立法违宪。作为回应,纽约州长霍楚(Kathy Hochul)和州检察长詹乐霞(Letitia James)也在同日向纽约北区联邦法院提交诉状,反诉联邦针对纽约州立法的攻击违反州权独立的宪法精神,并要求法院判决此法合宪。
纽约州的立法包括两项内核条款,分别为「执法人员面部遮盖法」(Law Enforcement Face Coverings law),要求地方警察以及联邦执法人员在运行公务期间,必须清晰展示其所属单位和身分识别标志,以促进执法透明度并落实问责机制;另一项为「地方警察、地方犯罪法」(Local Cops, Local Crimes law),旨在禁止纽约州内的任何地方政府和执法机构与联邦移民执法当局签署INA287(g)合作协议、协助拘留无犯罪移民,并禁止地方行政和公共安全资源被用于建设移民拘留所。该法5月27日在州议会通过后,已由州长霍楚签署生效。

纽约州通过禁止蒙面执法的新法后,遭联邦提告违宪。纽约州同日也提告联邦违反保护州主权的宪法精神。(路透)
纽约州当局指出,此一新法遭到联邦当局的「强烈敌意」,国土安全部发布声明称「拒绝遵守」,「边境沙皇」霍曼(Tom Homan)则公开威胁要向纽约市大量派遣移民与海关执法局(ICE)探员。联邦政府在22日的诉状中,指控纽约州新法涉嫌违反宪法中「联邦优先」原则,构成了对联邦内核权力的「非法管制」,并涉嫌对联邦政府的「非法歧视」,要求发布禁制令以封杀该法。
纽约州则选择在负责管辖州府奥伯尼的北区法院以攻为守,以原告的角色指控联邦当局针对该州法的诉讼行为涉嫌违反宪法第十修正案中对于州主权的保护。纽约州强调,保障州境内公共安全与秩序属于州主权下「警察权」的管辖范围,纽约州有权制定法律保护居民、强化执法问责和分配执法资源。此外,纽约州称,蒙面执法禁令针对联邦和地方警察「一视同仁」,并未「歧视」联邦,而禁止地方政府配合移民执法也仅是「不配合」,而非「阻挠」联邦执法。
在提交诉状后,霍楚发布声明表示,新法体现了纽约的价值观。詹乐霞则表示,如果联邦政府公然藐视纽约州的法律,那么「我们法庭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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