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生存手册/电单车速限20哩 超标须领牌照
28分钟前
州检察长詹乐霞发布消费者预警,介绍纽约州法对合法电单车的规定,包括引擎功率低于750瓦、设计时速不得超过20或25哩。驾驶电单车超速行驶属于违法。(本报档案照)
纽约州检察长詹乐霞(Letitia James)日前发布消费者预警,提醒居民和企业注意州法对于电动助力单车或滑板车的规定,避免出售或购买最高车速超过法定限速的违法车辆,而一旦车速超标,车主则需要承担拥有机车(摩托车)驾照、并为车辆注册机车号牌的法律义务。
据报导,一名17岁少年上州在驾驶一辆电单车途径布碌仑(布鲁克林)大桥前往曼哈顿华埠的途中,在市政府大楼外与汽车相撞,不幸身亡。而少年所驾驶的肇事车辆,为一辆车速超标的非法电单车。事故发生后,交通倡导团体呼吁詹乐霞发布相关警示,以重申现已存在的电单车法规、提示消费者避免买到问题车辆。
根据州法,合法电单车的引擎功率必须低于750瓦,并根据车型和功能分成三类,分别为低速踏板辅助电动单车(low-speed pedal-assisted e-bikes)、低速油门辅助电动单车(low-speed throttle-assisted e-bikes)以及高速油门辅助电动单车(speed throttle-assisted electric bicycles),其中前两者的设计时速均不高于每小时20哩、区别在于获取机动动力的方式,而第三类则要求车辆在速度达到每小时25哩时,必须触发动力阻断机制、让引擎自动停止工作以控制车速。电动滑板车的设计时速则不能超过每小时20哩。
在使用环节,电单车和电动滑板车的驾驶者须年满16岁。在路上行驶时,上述三类合法电单车在使用时不得超过每小时20或25哩的标定限速、合法电动滑板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5哩,超速即属违法。驾驶或乘坐第三类「高速」电单车时,所有乘员必须配戴安全帽;而16至17岁的驾驶员无论驾驶何种车辆,都必须戴安全帽。
在销售环节,州法并不禁止引擎功率和最大车速超标的车辆上市,但超标车辆将被视作电动机车、轻型机车或机车,而非电单车,上路前须完成注册、牌照和保险手续,驾驶员也须拥有机车驾照。在销售时,所有合格的电单车或电动滑板车产品都必需具备永久性标签,注明该车所属的分类编号、最高设计时速和引擎功率,且只有在所有要求均达标的情况下,商家才能将产品宣传为「电单车」,且在售车辆必须与出厂设置相符,禁止通过改装私自提高其引擎功率和最大车速。涉嫌非法改装或不实宣传的商家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