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生活手册/住了多年 房东还能要求补押金吗?
在纽约市,续租时若月租上涨,房东在部分情况下也可以要求租客补缴押金差额。图为一处出租公寓。(美联社)
不少租客以为,入住时缴过一次押金后,只要没有搬家,房东就不能再追加押金;但在纽约市,续租时若月租上涨,房东在部分情况下也可以要求租客补缴押金差额。
根据纽约州房屋及社区更新厅(Homes and Community Renewal,HCR)及纽约市租金指导委员会(Rent Guidelines Board)的说明,住宅押金最高可相当于一个月租金,因此租约续签、租金提高后,房东也可把押金调整至新的月租金额。即使租客已在同一单位住了多年,也可能收到补缴要求。
例如,租客入住时月租为2000元,并已缴纳2000元押金;若续约后月租升至2100元,房东可能要求再补100元,使押金总额与新月租相同。不过,押金总额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租金,若房东要求的金额高于此标准,租客应要求对方说明计算方式及法律依据。
房东须把押金存入纽约州银行的计息帐户,并告知租客银行名称和地址。租客通常可选择将利息用来抵扣租金、留在帐户中直至搬出,或在每年年底一次领取。
租客搬离后,若房东要从押金中扣除清洁、维修或其他费用,必须在14日内提供逐项明细,并退还剩余款项。若房东未在期限内交代扣款,可能失去扣留押金的权利。
正常居住所造成的磨损,例如墙面自然褪色、设备老化或轻微使用痕迹,通常不应被视为租客损坏。为避免争议,租客搬入和搬出时都应拍照或录像,并保留租约、押金收据、付款纪录、交还钥匙证明及与房东的通信。
若房东拒绝退还押金、未提供扣款明细,或租客认为扣款不合理,可向小额索偿法庭(Small Claims Court)提告,也可联系纽约州检察长办公室辖下消费者诈欺及保护局(Consumer Frauds and Protection Bureau)寻求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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